四 被纵容的旁氏骗局

麦氏虽然罪不可赦,监管机构虽然有失察之责,但他的罪行,与其说是欺骗了投资者,不如说给了投资者一个自欺欺人的理由。

美籍意大利人,旁兹,在20世纪初创造了这个世界上也许最著名的“非法集资”案。旁兹用高回报率来吸引投资,然后通过不断吸收新的投资来偿还旧的投资和利息。如此往复,直到有一天资金链断裂,于是一切被揭穿。他作案的手段也最终以他的名字命名,这就是著名的旁氏骗局。

旁氏骗局在中国也是被广为应用的一种欺诈手段,从一起又一起的非法传销案到新疆屯河系的崩台,一个又一个的旁氏骗局在不断上演。而在美国次贷危机中暴露的麦道夫所操纵的旁氏骗局,其持续时间之长(20年),涉及金额之大(300~400亿美元),以及麦道夫的江湖地位之高(他曾任纳斯达克主席),都让世人为之一震。但细想一下,麦氏虽然罪不可赦,监管机构虽有失察之责,但他的罪行,与其说欺骗了投资者,不如说给了投资者一个自欺欺人的理由。

可以这么说,几乎所有的金融泡沫,大概都包含“旁氏骗局”的成分——它们也可以被称做自我实现的旁氏骗局或者没有旁氏的旁氏骗局。泡沫,顾名思义,就是金融资产的价格过高,不足以被基本面所支撑。如果有人愿意购买存在泡沫的金融资产,其理由只能是有人愿意在更高的价格接手,而那些接手的人则希望可以以更高的价格出手。只要有资金不断的涌入,这样的泡沫就可以不断地吹下去,直到有一天,这个过程骤然停止。市场自发产生的泡沫,恐怕不止一次两次了。虽然如何判断泡沫的存在还是经济学上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比如说著名的荷兰郁金香泡沫,就有人专门在顶尖的经济学期刊《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发表论文,论证那其实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一个泡沫。但让我们姑且承认泡沫确实是存在的,那么每次泡沫的出现不都是整个市场中众多的参与者前赴后继地加入一个巨大的旁氏骗局吗?只不过,这样的泡沫是后入市的人自发地被先入市的人“骗”,然后又自发地去“骗”更晚进入的人而已。没有任何人需要为这样的旁氏骗局负责,即便泡沫破裂会让很多人遭受巨大的损失。那些遭受损失的人和旁氏骗局里受骗的人一样也很无辜,因为没有人告诉他们,他们买的其实是根本不值那么多钱的资产。从这个意义上说,泡沫和旁氏骗局是存在类似之处的。

麦道夫的行为,当然要恶劣得多了。但一个旁氏骗局如果能持续将近20年,而且最后变得那么庞大,你就不得不怀疑,麦道夫也许太被投资者纵容了。一个基金,如果回报率比别人高,波动却比别人小,而且十几年如一日,也就是说不承担更多的风险却取得了更高的回报,在金融领域这基本上就属于“空手套白狼”。如果一个投资者愿意把自己的身家投入到这样一个几乎明白地告诉你“提供空手套白狼投资机会”的基金而不存在任何怀疑,这恐怕摘不掉纵容的帽子吧?

其实早在麦道夫暴露之前,已经有不少人对他的投资记录存在深刻的怀疑。虽然很多投资者确实是无辜的,但他们没有尽到自己作为投资人的义务,盲目地相信了麦道夫。不过这也提醒所有未来的投资者,任何拍着胸脯说稳赚不赔的,就像麦道夫这样,大概只能是骗子。如果所有的投资者都能稍微警醒一点,旁氏骗局估计也不会100年来如此长盛不衰。话说回来,只要一日有纵容的投资者存在,旁氏骗局也许会永远地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