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色情

中国政府屡屡整顿,有什么科学依据么?

名不正则言不顺,打击需要大众宣传造势。一般而言,中国目前的宣传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体采访,一种是数据分析。

个体采访大家都见过,电视上采访小朋友,说不小心看到网络色情图片心惊肉跳失魂落魄很黄很暴力等等。一来找小朋友谈这些事儿很下流很CCTV,二来如果是教小朋友撒谎就更下流更CCTV。这么做不止下流,道理上也说不通,还有小朋友半夜做恶梦惊醒不敢睡跑到父母房间里看到某些举动吓坏了呢,怎么不去没收他父母的作案工具呢?

而典型的数据分析大概是这样的(下文是虚构的例子):找一些犯罪的青少年(也可以是学习成绩差的或者有网瘾的等等),比如强奸犯吧,问他们为何走上犯罪道路,有些人(比如80%吧)说在网上看过毛片儿,然后报纸杂志电视就开始引用这数据,并且痛心疾首:80%的青少年强奸罪都是由看毛片儿引起的啊!禁黄刻不容缓!

先不论这些受访的青少年们到底清楚不清楚自己犯罪的原因(也许是一时冲动,也许是因为父母离异,我怀疑这些孩子自己都搞不清楚),不妨先纯粹从逻辑上假想一下,如果记者去采访一群男性科学家,问他们是否看过毛片儿,他们很诚实地说都看过。那报纸上是不是也可以说:100%的科学家都是因为看了毛片儿才当上科学家的呢?逻辑推到极致,也许80%的男人看毛片儿,20%的女人看毛片儿,那看毛片儿更容易变成男人喽?

这个逻辑问题,我们可以再想深一层。假想一个世界,有12个人,10个看毛片儿,2个不看;后来发现了10个强奸犯,其中8个看过毛片儿的,2个没看过,所以80%看毛片的人都成了强奸犯。可是,在这个例子里,没看过毛片儿的人却100%都成了强奸犯!

类似这样误导宣传的例子俯拾皆是。比如前些日子《新闻联播》称:「有专家在临床诊疗中发现,如果青少年网络游戏沉迷行为不能被及时纠正的话,他们其中的一部分人很可能走上处方药滥用成瘾甚至吸毒的道路。」也是找了一堆天天打游戏的人,看到其中一些喝止咳水,就大而化之说什么处方药滥用甚至吸毒云云,不负责任至极!找一堆天天看看《新闻联播》的人,里面还有大量贪官和各类犯罪分子呢,是不是应该首先取缔《新闻联播》呢?

青少年犯罪率是社会热点问题,而成年人自己天天以什么「工作太忙」及各种狗血理由不好好陪孩子,或者自己干脆就是混蛋一个根本不懂怎么教育子女,然后出事儿了就指责社会指责学校指责大众媒体,这种情况中外皆然,不过是新的指责对象罢了。这些指责绝大多数根本没有道理。

在兴起之前,人民群众最喜闻乐见的罪魁祸首是电影电视中的青少年暴力。早些年我国奋力批评香港《古惑仔》系列电影,那真是骂声此起彼伏须发口水横飞一副不共戴天的架势。爱看《古惑仔》怎么了?多看几遍怎么了?要天天在家看了一遍又一遍那不就成宅男了么?哪还有时间出门儿砍人啊阿姨?

那些爱看《古惑仔》或类似暴力电影的青少年,很多本身可能就是小混混,但看电影看电视要花时间的啊,如果小混混都去看电影了,那街头暴力事件不就少了么?研究者发现,周末晚上若有含暴力内容的大片上映,那观众每增加100万人,当时的犯罪率就会下降1%。而且,晚上去看电影了,那就没时间长时间聚在一起喝酒了,而醉酒是暴力行为的重要诱因。所以周末晚上6点到12点之间若有含暴力内容的大片上映,那当天午夜之后的犯罪率,会大幅下降。此外,在看完电影的三四个星期之内,犯罪率并无显著变化。把青少年犯罪怪罪到电影暴力上,没有证据。

转过头说。看毛片儿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刺激性犯罪,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不是我国目前流行的低级数据分析那么显而易见的。

互联网的兴起给毛片儿的传播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主要作用有两方面:第一是传播费用降低。90年代初期我召集朋友们一起看毛片儿,一般都是大工程,需要找片源、逃课、趁家里没人等等,每一步都有风险,那真是虽九死而犹未悔,今天不用说了,动一动鼠标就行了。第二个好处是保护隐私。当年看毛片很难有隐私空间,提心吊胆啊。用政治学家诺其克的话来形容就是:「脑中一片空白,只剩下性的蠢动、复苏、兴奋:心和脑子越抽越紧,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时而放松忽又惊喜,周遭危机四伏,在极度集中的注意力和紧张心情中这些感受接踵而至,下一刻必须得到发泄。」今天,鼠标一点就能把色情页面切换到体育新闻,不会被父母察觉,很方便。

所以,互联网是色情业的春天。2005年,美国至少有330万人付费看网络毛片儿,年付费总额约25亿美元(相当于每月50到60块),占当年全部B2C服务业收益的2.5%。约11%的互联网点击贡献给了色情网站,至少14%的网民浏览这些网站(约1700万人),每次点击的平均浏览时间是6.5分钟。

这股浪潮对青少年影响巨大。在美国的大多数州,18岁以下的小毛孩是不能进成人影院和租色情电影DVD的,所以12岁到17岁的孩子是内容的最大消费者。

但这股浪潮影响了美国青少年的性犯罪率了么?答案是不知道,因为目前众多的研究结论不一。这两年一项广受争议和瞩目的的研究发现,网上看毛片儿实际上降低了强奸的犯罪率。为什么呢?看毛片儿会引发性冲动,而缓解性冲动的方式有三种:手淫,双方同意的性交,以及强奸。问题在于,性冲动永远在,不管你看不看毛片儿。如果看毛片儿刺激了手淫,或者多多教育了男女双方并刺激了你情我愿的性交,那这两种方式就部分的取代了强奸。

这个研究的论证方式是这样的:网上看毛片儿一般得安装宽带,可每个地方装宽带的时间不一样。两个其他条件相近的省份,比如山西和河北吧,一个地方装宽带早一些,一个晚一些,那个装宽带早的地方强奸率就降低了。

可是,装了宽带不等于看了毛片儿啊?也许人家天天在论坛灌水或者打魔兽呢,没时间出门儿干犯罪的勾当啊?研究者接着又列出了其他25种可度量的犯罪率,说明接宽带这件事儿没影响其他任何类型犯罪,单单只降低了强奸率。

相不相信这些数据分析无所谓,重要的是政府的政策必须要讲道理,不能乱来。不管是消灭还是消灭其他色情,都消灭不了人之大欲,「哪个男子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到了青春期,性欲是制止不了的,如果打击网络色情是为了禁欲,甚至为了「防止沾染手淫恶习」,那就真是违反生物天性了。

采用这种极端的「堵」的态度既不可取也无效,所以必须要有其它的疏导手段。可我们有什么疏导手段呢?《生理卫生》教科书和中学里的教导主任么?还是各种「法律文学」?一脸严肃的老妈和班主任能取代得了松岛枫和苍井空?

没有其他可替代的手段而一个劲儿的封杀,除了提高孩子们接触性的成本和风险,还能有什么后果?老处男处女还是不苟言笑的变态强奸犯虐待狂?

家长们担心孩子有情可原,而我国家长们普遍教育水平低下知识匮乏手段简单粗暴,一句「都是为你好」就可以把孩子折磨得死去活来终身不懂自由和快乐,基本上没把孩子教成给狗熊泼硫酸就不错了,不能对他们抱太高期望。但政策制定者抽起疯来就不得了,不讲道理和没有科学依据的政策,无效还算好的,效果适得其反的我们也见得多了。

注:关于电影和暴力犯罪的研究,来自2009年的论文《电影暴力增加了暴力犯罪么?》(Does Movie Violence Increase Violent Crime; QJE),作者是加州伯克利大学的Stefano DellaVigna和加州圣地亚哥大学的Gordon Dahl。关于网络色情与青少年强奸罪的研究,来自2007年的未发表的论文《毛片、强奸、与互联网》(Pornography, Rape, and the Internet),作者是克莱姆森大学的Todd Kendall。

  1. 「B2C」就是网站直接和用户做交易,而不是像淘宝一样是用户之间做交易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