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胜利巡演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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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茶的热气早已散逸在冰寒的空气中,我仍双手紧握着保温瓶,绷紧肌肉对抗寒冷。眼下若有一群野狗对我展开攻击,我抢先爬上树的机会,委实对我不利。我是应该站起来,走动走动,活络一下四肢了。但是,我做不到。看着天光逐渐照亮森林,我仍然坐着,一动也不动,一如我坐着的大石块。我无法叫太阳不升起,只能眼睁睁看着它逼我面对,面对好几个月来我害怕面对的日子。
等到了中午,他们将群集在“胜利者之村”,在我的新家。记者、好几组摄影师,甚至我的旧伴护人艾菲.纯克特,都会远迢迢从都城来到第十二区。不知道艾菲会不会依旧顶着那头好笑的粉红色假发,还是会特别为“胜利之旅”找来别种诡异的颜色。等着我的,还会有其他人:一组服务人员,他们会照料我长途火车旅行中的每项需求;预备小组,他们会打理我公开亮相的仪容;还有我的设计师兼好友,秦纳,是他设计的那些漂亮服饰,让观众在饥饿游戏一开始便注意到我。
如果由得我,我会尝试把饥饿游戏完全忘掉。永远不再提起。假装它不过是一场噩梦。但胜利之旅粉碎了遗忘与假装。都城将这趟旅程巧妙地安排在今年与明年两场饥饿游戏的中间,为的就是要我们清清楚楚记得游戏的恐怖,要我们知道我们始终面临恐怖。每一年,我们行政区的百姓,不单被迫记得都城如铁钳般辖制我们的力量,还被迫庆祝它。今年,我是这场大秀的明星之一。我必须长途旅行,走过一区又一区,站在表面上欢呼喝采,暗地里却恨我入骨的群众面前,从台上望着被我杀害的孩子的家人……
太阳坚持上升,我只得强迫自己起身。所有的关节都在抗议,被压了许久的左腿整个麻掉了,我来回踱步,连续走了好几分钟,才让它恢复知觉。我已经在林中待了三小时,只不过我无心打猎,所以我没东西可带回家。这对我妈跟我妹小樱来说,已经无关紧要。她们买得起镇上屠夫卖的肉,虽然我们还是比较喜欢打来的新鲜猎物。但我最好的朋友,盖尔.霍桑和他的家人,仍然需要倚靠今天的收获,我不能让他们失望。于是,我开始一个半小时的跋涉,沿线巡察我们布下的所有陷阱。过去,还在学校读书时,下午放学后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潜入森林,去巡察陷阱、打猎与采集,还来得及赶回镇上交易。但现在盖尔已经去煤矿坑采矿,而我整天无所事事,于是承担起这项工作。
这个时辰,盖尔已经在矿坑打了卡,搭乘令人胃部翻搅的升降机,深入地底,昏天暗地地在某处煤层拼命挖掘。我知道在那底下是什么样子。每一年,在学校里,我们班都必须参观矿坑,作为我们教育课程的一部分。我还小的时候,那只是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坑道引发幽闭恐惧,空气污浊,黑暗从四面八方压逼过来,令人窒息。但我爸跟其他几位矿工在一次爆炸中丧命之后,我连强迫自己走进升降机都没办法。每年的参观行程都带给我巨大的焦虑。有两次,光是预期参观日逐渐逼近,我就生起病来,乃至于我妈以为我染上感冒,把我留在家里。
我想着盖尔。只有在森林的怀抱里,有清新的空气与阳光,有清洁的潺潺流水,他才算真正活着。我不知道他怎么忍受得住。是……没错,其实我知道。他必须忍受,因为那是他喂饱他母亲、两个弟弟与一个妹妹的办法。而我在这里,如今口袋里的钱多到足以喂饱我们两家人还有余,他却连一毛钱都不肯拿。我们彼此都知道,如果我在那场游戏中丧命,他肯定会持续供应我妈跟小樱的生活,但现在,就算我只是带猎物去他家,他都难以接受。我告诉他,他这是帮我一个大忙,因为叫我整天坐着没事干,会逼得我发疯。即便如此,我从不选他在家的时候送猎物过去。要安排这点并不难,因为他一天工作十二小时。
如今,我唯一能真正和盖尔相处的时间是星期天。这仍是一周当中最棒的一天,我们会在森林里碰头,一起打猎。但已经跟过去不同了。过去,我们无话不谈。那场游戏连这点都破坏了。我一直期望,随着时间过去,我们可以重拾往日彼此间的那份自在,但我内心深处隐约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光阴不会倒流,我们回不去。
这趟巡察的收获颇丰──八只兔子,两只松鼠,还有一只水獭游进了一具用铁丝编造的精巧陷阱里。那是盖尔亲手设计的。他天生是个安设陷阱的奇才,轻易就能用细线拉弯幼树或细枝,猎物落入陷阱时会弹起吊在半空,让掠食动物构不到;或用树枝架设灵敏的扳机装置,将一截截圆木稳稳地安放在上头;也能编制鱼笱,让进入的鱼儿无从逃脱。我一边前进,一边小心地重设每个陷阱。但我知道,他一眼看出木头是否架设平稳的眼力,他判断猎物会从哪里穿越路径的直觉,我永远学不来。那是与生俱来的天赋,与经验无关。就像我能在几乎一片漆黑中一箭射死一只动物一样。
等我回到围绕第十二区的铁丝网前时,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一如既往,我聆听片刻,但一圈圈的铁丝并未传来通电的嗡嗡声。理论上这东西应该全天候通电,但它照例难得有电。我匍匐在地上,蠕动着钻过铁丝网底部的开口,进到杂乱的草场,距离我家,我的旧家,只有几十步路。我们仍然保有这房子,因为在官方记录上,它才是我妈跟我妹住的地方。如果我这时突然倒地死了,她们就必须回来住在这里。但是目前她们已经快快乐乐地在胜利者之村的新房子里安顿下来,我是唯一还在使用这个矮小屋子的人。这是我生长的地方,对我来说,这才是我真正的家。
现在我到这儿来换衣服,脱下我爸的旧皮外套,改穿上好的羊毛大衣。这大衣的肩膀似乎总是太紧。柔软、磨损的猎靴也换成一双机器制造的昂贵鞋子。我妈认为,这么穿才跟我的身份相称。至于弓箭,我已经藏在森林中的一截空树干里。虽然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我容许自己在厨房里坐个几分钟。火炉里没有火,餐桌上没铺桌巾,这里有种被弃置的感觉。我哀悼我在此度过的旧日生活。我们在这屋子里生活拮据,但我知道自己属于哪里,我知道这紧密交织的网络就是我们的人生,而我是其中一份子。我但愿自己能回到其中,因为,回顾过往,它看起来比现今安全、稳固多了。现在的我是如此有钱,如此有名,却也如此叫都城的当局痛恨。
后门传来一声嚎叫,引起我注意。我打开门,发现是小樱那只邋遢的老猫金凤花。它几乎跟我一样讨厌那栋新房子,总是在我妹去上学时离开那里。我跟这只猫向来看彼此不顺眼,但现在我们分享着这份隐密的情感。我让它进来,喂它吃了很厚一块水獭的肥肉,甚至还揉搓着它的头好一会儿。“你知道你真是丑死了,对吧?”我问它。金凤花顶了顶我的手,乞讨更多的抚摸,但是我们得走了。“来吧,你。”我一手把它揽起,另一手抓起装猎物的大袋子,把它们一起拎着走到街上。金凤花一蹬跳脱,消失在一丛灌木底下。
这鞋夹脚,当我嘎吱嘎吱走过煤渣铺的街道,鞋子令我脚趾生疼。我抄小巷穿过人家后院,几分钟便到了盖尔的家。窗内,他妈妈哈赛儿正弯腰在厨房水槽里搓洗着。她透过窗户看见我,在围裙上擦干手,从窗前消失,来给我开门。
我喜欢哈赛儿,尊敬哈赛儿。那次爆炸害死我爸,也夺走了她丈夫,留下她跟三个男孩及一个即将出生的孩子。她在生产之后不到一周,便上街去找工作。挖矿不在考虑之内,因为家里有个婴儿要照顾,但她设法从镇上一些商家揽到洗衣的工作。盖尔那时十四岁,身为家中的长子,他一肩挑起主要的养家责任。他已经签下粮票,让他们有权领取微薄的配给谷物与油,抽取贡品的签球则多了好几张写上他名字的签条。此外,即便在那时候,他就已经是个安设陷阱的捕兽高手。就算这样,若没有哈赛儿在洗衣板上洗得十指皮开肉绽,依旧不足以养活一家五口。冬天的时候,她双手冻得通红龟裂,最轻微的触碰都足以令十指鲜血淋漓。如果不是有我妈调制的药膏让她敷上,现在还是会一碰就流血。但哈赛儿和盖尔下定了决心,咬紧牙关,绝不让那两个男孩,十二岁的罗瑞和十岁的维克,以及四岁的小女娃波西,再去换取卖命的粮票。
哈赛儿看到猎物时露出了笑容。她拎起水獭的尾巴,掂了掂重量,说:“它可以炖成一锅好肉汤。”跟盖尔不同,她毫无困难地接受了我们在打猎这件事上面的安排。
“这身皮毛也很好。”我回答。在这里,跟哈赛儿一起,一如往常地估算着猎物的价值,感觉真舒服。她给我倒了一杯热滚滚的青草茶,我满怀感激,用冰冷的手指握紧杯子,说:“你知道,我一直都在想,等我从这趟旅行回来,我可以在罗瑞放学之后,找时间带他一块儿去打猎,教他射箭。”
哈赛儿点头说:“那太好了。盖尔一直打算这么做,但他只有星期天有空。而我想,他宁可把仅有的这些时间都保留给你。”
我霎时满脸通红。当然,这很蠢。没有多少人比哈赛儿更了解我,更了解我跟盖尔之间的关系。我很确定,大部分的人都以为我们最后会结婚,纵使我从来没这打算。不过那是在那场游戏之前,在我的贡品同伴比德.梅尔拉克公开表明他无可救药地爱着我之前。我们的爱情,变成我们在竞技场上生存下来的主要策略。唯一的差别在于,对比德来说,那不只是策略而已。我不知道那对我来说究竟是什么。但如今我知道它对盖尔来说是件痛苦难当的事。当我想到在胜利之旅途中,比德跟我必须再度以爱侣的模样出现,我的胸口便忍不住一紧。
虽然茶还太烫,我一口把它喝完,把杯子放回桌上。“我最好还是快点回去,打点一下,好上镜头。”
哈赛儿拥抱我,说:“一路上好好地吃。”
“绝对会。”我说。
我下一个停留的地方是灶窝,过去我大部分的买卖都是在这里进行的。多年前这里是个储煤仓库,在弃置后变成了非法交易的场所,后来发展成全天候的黑市。如果它吸引了某些罪犯前来,那么,我猜我属于这里。在环绕着第十二区的森林中打猎,至少违犯了十几条法律,甚至可以处以死刑。
虽然大家从来不提,但我欠经常出入灶窝的人很多很多。盖尔告诉我,那个卖汤的老妇人,油婆赛伊,在游戏进行期间,发起捐款来资助比德跟我。这本来应该只是灶窝里的事,但有很多其他的人得知这件事以后,也加入捐款。我不知道确实的数目是多少,但任何送进竞技场里的礼物,都是贵死人的天价。我只知道,它给我带来生与死的差别。
拉开灶窝的大门,手里拿着空空如也的猎物袋,没东西可交易,倒是腰包里沉甸甸装满了铜板,仍旧令我感觉很怪。我尽量走遍每个摊位,将我要的咖啡、小圆面包、鸡蛋、纱线和油,分散向不同的人购买。我后来想到一件事,又从一位我们称作裂膛婆的独臂妇人那里买了三瓶白干。她是一场煤矿意外的受害者,但够聪明,为自己谋到了一条生路。
酒不是买给我家人,是买给黑密契的。他乖戾、粗暴,大部分时候醉醺醺的。但他在那场游戏中担任比德跟我的导师,尽了他的职责──其实他做到的远不止于此,因为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有两位贡品获准生还。因此,无论黑密契是什么德性,我都欠他的。永远都欠。我买这些白干,是因为几个礼拜前他喝光了家里存放的酒,偏偏市场上又没货,他出现严重的戒断症状,对着只有他自己才看得见的恐怖事物不停嘶叫跟发抖。他把小樱吓得要死,并且,坦白说,我看见他那个样子,也不觉得有趣。打从那时开始,我便三不五时存个几瓶,以防万一又有缺货的事发生。
我们的维安头子克雷看到我抱着几瓶酒时,皱起了眉头。他年龄较长,满面红光,头顶的几缕银发梳到一侧。“女娃儿,那东西对你来说太烈了。”他当然知道这酒很烈。克雷是黑密契之外,我所见过喝酒喝得最凶的人。
“噢,我妈用它来调制药剂。”我面不改色地说。
“嗯,它也可以要了任何东西的命。”他说,啪地一声反掌拍桌,留下一枚铜板,沽了一瓶酒。
我来到油婆赛伊的摊子,手一撑坐到柜台前,要了碗汤,看起来是某种葫芦瓜跟豆子混合的东西。我正吃着的时候,有个名叫达鲁斯的维安人员走上前来,也买了一碗。就执法人员而言,他算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从来不会恃强凌弱,作威作福,多半时候还喜欢开开玩笑。他大概二十来岁,但看起来好像没比我大多少。大概是他的笑容,还有他那头朝四面八方乱翘的红发,给了他一种年轻男孩的味道。
“你不是该在一列火车上了吗?”他问我。
“他们会在中午来接我。”我回答。
“你不是该看起来漂亮一点吗?”他像在讲悄悄话那样问我,却故意大声到让人人听得见。我心情不好,但对他的取笑仍情不自禁地露出笑容。“也许该在头发上绑条缎带什么的?”他伸手轻拂我的辫子,我把他的手拍开。
“别担心。等到他们把我打理完毕,我会让人认不得的。”我说。
“很好。”他说:“现在轮到我们要秀一下本区的骄傲了,对吧,艾佛丁小姐?”他装出一脸对我这副模样不敢苟同的表情,朝油婆赛伊摇摇头,然后走开去加入他的朋友。
“你得把碗给我还回来啊。”油婆赛伊在他背后喊,但由于她是笑着说,所以听起来并不特别严厉。“盖尔会去给你送行吗?”她问我。
“不会,他不在名单上。”我说:“不过,我星期天见过他了。”
“我以为他会在名单上。他不是你表哥吗?”她逗趣地说。
这不过是另一个都城捏造的谎言。比德和我进入饥饿游戏的最后八强时,他们派了记者到这里来采访我们两人的生平故事。当他们问到我有什么朋友,大家都指向盖尔。但是你想想看,我在竞技场上卖力演出罗曼史,我家乡最要好的朋友竟是盖尔,那怎么行?他太帅,太充满男子气概,而且一点也不愿意配合镜头的要求,在摄影机前扮笑脸,装亲切。不过,我们两个是长得蛮像的。我们都有炭坑的长相。黑色直发,橄榄肤色,灰眼珠子。于是,不知哪位聪明人就编派他是我表哥。直到我回到家乡,才知道有这回事。在火车站的月台上,我妈说:“你的表兄弟们等不及要见你!”然后我转身,看见盖尔、哈赛儿和所有的孩子正在等我。我除了跟着把这出戏演下去,还能怎么办?
油婆赛伊知道我们没有亲戚关系。不过,有些认识我们多年的人,似乎都忘了真相。
“我实在等不及这整件事快点结束。”我低声说。
“我知道。”油婆赛伊说:“但是你得把路走完才会抵达终点。最好还别迟到。”
当我朝胜利者之村走去,天空开始飘落淡淡的雪花。村子距离镇中央的广场半哩远,却像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那是个与其他地方区隔开来的独立社区,环绕着一片美丽草地,中间点缀着花团锦簇的灌木。总共有十二栋房子,每栋都有我生长的那间小屋的十倍大。有九栋是空的,一直都是空着的。三栋住了人,分别属于黑密契、比德和我。
我们家跟比德住的房子散发出温暖的生命气息。窗户透出灯光,烟囱冒着烟,一串串色彩鲜艳的玉米挂在大门上,作为即将来临的丰收节的装饰。然而,黑密契的房子,尽管有园丁整理外观,却流露出荒废、疏于照顾的气氛。我站在他的门口,硬起头皮,做好准备,知道里面一定臭气薰天,然后推门而入。
我马上恶心得皱起鼻子。黑密契拒绝让任何人进来打扫,而他自己又做得很糟糕。累积多年的酒臭和呕吐物气味、煮糊的洋白菜和烧焦的肉、没洗的衣服和老鼠的大便,混合成一股呛鼻的恶臭,刺激得我泪眼汪汪。我费力穿过乱丢一地的包装袋、破玻璃和啃剩的骨头,走向我知道可以找到黑密契的地方。他坐在厨房餐桌旁,双臂张开,趴在桌上,脸浸在一摊黄汤里,鼾声震天价响。
我推了推他肩膀。“起来!”我大声说,因为我知道轻声细语是叫不醒他的。他的鼾声停了一下,像是诧异,接着又开始打鼾。我更用力推他,说:“起来,黑密契。今天是展开旅行的日子!”我用力推开窗户,深深吸入好几口外面干净的空气。我的双脚踢着地板上的垃圾,找到一个锡制咖啡壶,我把它拿到水槽装满水。炉上的火还没全熄,我设法拨得几块还热的煤烧起来,再把一些研磨咖啡倒进壶里,份量多到足以确保煮出来的咖啡够强也够好喝,然后将壶放在炉子上煮。
黑密契还是睡得很沉,对外界毫无反应。由于别的办法都不管用,我干脆装了一盆冰冷的水,对他当头倒下去,并立刻跳开。他从喉咙里发出动物般的怒吼,猛跳起来,把椅子踢到背后十呎远,手上挥舞着一把刀。我忘了他睡觉时手里永远握着一把刀。我应该先撬开他的手指,把刀子取走的,但我脑子里有太多事。一连串咒骂从他嘴里喷出来,他对着空气挥砍了好一会儿,才清醒过来。他用衣袖抹了抹脸,转过身来面对窗台,我蹲在窗台上,以防自己需要迅速逃逸。
“你在干嘛?”他大声嚷着,一脸困惑。
“你叫我在摄影机抵达前一小时叫醒你。”我说。
“什么?”他说。
“是你叫我这么做的。”我再次强调。
他似乎想起来了,问:“那我为什么全身是湿的?”
“我摇不醒你啊。”我说:“听着,如果你要人伺候,你应该叫比德来才对。”
“叫我做什么?”单是听到他的声音,就让我的胃揪成一团。罪恶感、悲伤、恐惧,种种不愉快的情绪纷沓而来。此外,我不得不承认,当中还有部分的感觉是渴望。只不过,涌现的情绪太过纷杂,让这感觉无法胜出。
我看着比德走到桌旁,从窗户照进来的阳光,照得落在他金发上的新雪闪闪生辉。他看起来健康又强壮,跟我在竞技场中认识的那个重伤、饥饿的男孩差别好大,并且,现在你几乎无法察觉他走路会跛。他将一条刚烤好的新鲜面包放在桌上,并对黑密契伸出手。
“叫你来把我叫醒,不是叫你来害我得肺炎。”黑密契说,把手里的刀交出去。他脱掉肮脏的衬衫,露出底下同样肮脏的汗衫,用衬衫干的部分把自己身体抹干。
比德露出笑容,从地板上拾起一瓶白干,用酒浇了浇黑密契的刀子,算是消毒,再用他的衬衫下摆把刀擦干净,然后开始切面包。比德让我们所有的人都有新鲜的烤面包吃。我打猎。他烤面包。黑密契喝酒。我们都有让自己保持忙碌的方法,避免饥饿游戏那段期间的记忆回来骚扰我们。他把切到最后留下的面包头递给黑密契,这才第一次望向我。“要吃一片吗?”
“不用,我在灶窝吃过了。”我说:“但谢谢你。”我的声音听起来不像是自己的,非常拘泥、死板。自从摄影机拍摄完我们快乐返乡的情景,我们回复真实生活之后,每次我对比德说话都是这样子。
“不客气。”他僵硬地回答。
黑密契把衬衫丢到地上那堆脏乱东西的一角,说:“喂,喂,这样不行。你们俩在节目上演之前,得多下点工夫准备才行。”
当然,他说得一点也没错。观众期待看到的是那对赢得饥饿游戏的恋人,不是两个连看都没办法看对方一眼的人。但我只说:“去洗个澡,黑密契。”然后我跃出窗户,落到地上,横过草坪,朝我家走去。
开始堆起的雪,让我在背后留下一串足迹。我在门前停下来,在进屋前先踱掉鞋子上湿漉漉的雪。我妈日夜忙碌,希望能让一切完美地呈现在摄影机前,所以,现在最好不要踩脏她擦得亮晶晶的地板。我才一跨进门,她已经站在那儿,一把抓住我手臂,仿佛要阻止我。
“别担心,我会在这里把鞋子脱了。”我说,把鞋脱在踏垫上。
我妈发出一声奇怪的,像喘气的笑声,并将装着物品的猎物袋从我肩上卸下,说:“不过是雪而已。你散步还愉快吗?”
“散步?”她知道我在森林里待了大半夜。就在这时,我看见了她背后那个站在厨房门口的男人。只看一眼他那套量身订做的衣服、动过手术的完美五官,我就知道他是从都城来的。有事情发生了。“那感觉比较像滑冰。外头走起来真的越来越滑了。”
我妈说:“有人来看你。”她的脸色太苍白,我可以听见她声音中竭力要隐藏的焦虑。
“我以为他们中午才会到。”我假装没注意到她的状况。“难道秦纳提早来帮我做准备吗?”
“不,凯妮丝,那是──”我妈才要说下去。
“艾佛丁小姐,请这边走。”那男人开口了。他朝走廊比了比。在自己家里还要别人来带路,真够诡异,但我还算脑子机灵,没多说话。
我一边往前走,一边回头给我妈一个要她安心的微笑。“也许是更多有关这趟旅行的指示。”他们已经给我送来这趟旅行有关的各种东西,包括写明我在各行政区要遵守的礼仪的资料。但是,当我一步步走向书房的门,一扇除了此刻我从未见它关上的门,我脑子里开始飞快地闪过各种问题。
是谁在这里?他们想要怎样?为什么我妈脸色发白?
“直接进去吧。”都城的男人说,他跟着我一路走到走廊尽头。
我扭转擦得光亮的黄铜门把,跨了进去。我的鼻子嗅到两股互相矛盾的味道,玫瑰与鲜血。一个似乎有点眼熟的小个子白发男人正在看一本书。他举起一根手指,像是在说:“等我一下。”然后,他转过身来,我的心跳停了一拍。
我望进了史诺总统那双像蛇一样的眼睛里。